江西金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3年7月26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高安市人民法院受理江西坤龙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江西金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锋公司 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高安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6日指定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金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王隆彬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金锋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线下书面投票的方式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其中有表决权债权人25人,投票人数21人,同意人数21票,反对人数0票,4人未投票视为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84%,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3.86%,该项表决事项通过。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其中有表决权债权人25人,投票人数21人,同意人数21票,反对人数0票,4人未投票视为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84%,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3.86%,该项表决事项通过。
综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金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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