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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3-01-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马尾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预算金额¥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5023606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023606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李 1598053189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204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

预算金额

(元)

投标

保证金

1

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年

440000元

44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方式: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至代理机构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磋商邀请

我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RZB2022044

二、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磋商标的一览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30106日至20230113(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至代理机构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116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八、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我司将通过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十、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评标现场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磋商公告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更正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保税港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85023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宏杨新城4#楼十二层楼房8C单元

联系方式:小李 1598053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8502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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